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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省级农业三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镇江农科所  来源:网络转摘  时间:2015/3/3  阅读:1391次]

苏农计〔2015〕15号

各市、县(市)农委(农林局、农业局、林牧业局)、财政局,省有关单位:
2015年省农业三新工程项目实施,紧紧围绕《2015年全省农业重大技术推广计划》,重点支持50项农业重大技术集成创新与推广应用,突出新型经营主体科技示范应用,辐射带动大面积生产技术推广,提高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推广覆盖面,充分发挥农业科技对现代农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现将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由市、县农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负责组织。省级农业科研、教学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项目申报。
(一)各地要根据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科技需求,严格对照申报指南(附件1)认真组织申报,确保项目筛选工作公开、公正、透明。
(二)项目申报单位要如实编报项目申报材料,充分收集、报送相关补充证明材料,严禁弄虚作假。以前年度有三新工程项目未实施完成或尚未验收或有项目验收未通过的单位不得申报(畜禽遗传资源保护项目除外)。
(三)推广类项目须建立3个以上示范点(基地),示范点重点建设在家庭农场、合作社、企业、农业园区等新型经营主体生产基地,突出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受益对象也须重点面向各类新型经营主体,项目实施期限为2015-2016年度。畜禽遗传资源保护项目实施期限为1年。
(四)切实加强项目前期论证,项目申报前须赴现场勘察,确保申报项目实施基础扎实、申报条件充分、预期成效显著。项目申报单位以及所在地的农业、财政部门上报文件时应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附件2),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项目申报单位在编制农业财政项目申报文本(附件3)时,必须同步填写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分项评价指标),并作为项目评审立项、实施、检查以及验收的重要依据。推广类项目须实现基本绩效目标为:建立示范点3个以上;农业“三新”技术推广覆盖率≥80%;单位规模节本、增效3%以上;项目区农民满意度≥90%。畜禽遗传资源保护项目绩效目标为:畜禽遗传资源数量和血统符合《江苏省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管理办法》规定,主要遗传性能稳定,档案资料完整。
二、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地根据当年项目申报控制指标(附件4)确定最终报省项目(畜禽遗传资源保护项目不受指标限制),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各县(市)项目直接报省里,同时抄送省辖市农业主管部门;市辖区项目由省辖市汇总后报省里;省级单位直接申报。
(二)各地需提供相关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申报文件、《农业财政项目申报标准文本》、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及相关附件材料等。所有项目申报材料一式3份,分别报省农委计财处、科教处和省财政厅农业处各1份,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的同时,还须通过江苏农业网(www.jsagri.gov.cn)“行政审批”栏目下的江苏省农业委员会财政支农管理系统进行申报,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10日,凡不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或逾期申报的项目,省里一律不予受理。
省农委联系人:计财处沈黎华025-86263713;科教处葛自强025-86263803。省财政厅联系人:王芃025-83633155。
附件:1.2015年省级农业三新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2.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
           3.农业财政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4. 2015年省级农业三新工程项目申报指标分配表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江苏省财政厅 2015216日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2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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