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镇江市农科院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对江苏丘陵地区镇江农业科学研究所葡萄园区连栋避雨钢架大棚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葡萄园区连栋避雨钢架大棚建设工程。
2.工程地点:句容市弘景路1号。
3.工程内容:60米*8米的2连栋大棚1栋。大棚框架:跨度8米,开间4米,拱杆间距1米,肩高(天沟高度)2.5米,顶高4.5米,顶通风口宽度1.5米,要求电动卷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工程最高限价:13万元。
5.工期及质量要求:15天,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相关验收标准合格及以上。
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招标资格要求
1.应具备的条件:
1.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采购方式及其他:
2.1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用合理最低价法确定中标人;
2.2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人数量:1名。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资审方式:资格后审。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1年11月5日 至2021年11月11日 (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其它时间不接受报名和资料递交)。
投标文件接收及投标地点:镇江市农科院办公室211室。
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开标时间 2021年11 月 12 日下午2:30,地点:镇江市农科院第二会议室(句容市弘景路1号)。
招标文件将在镇江市农业科学院网站上公布,请自行下载。
四、评标细则
1.对投标人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合格的未满三家时,将根据苏建规[2013]4号文件规定,重新招标。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部第89号令及国家七部委第12号令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进行评标定标。
具体评审定标方法:
基准价法的认定办法: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5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①经评审的投标报价最接近基准价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②投标单位出现以下情况的处理方法:
a.若两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接近数值一致,则采用先负后正的原则选取中标候选人;
b.若两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一致,则采取抽签的原则选取中标候选人。
五、本项目设最高限价(13万元),各招标人经评审后的投标总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工程清单缺项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六、对出现以下状况的确定:
1.经评审报价低于工程成本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2.计算下浮幅度时,百分数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3.评委意见不一致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招 标 人:江苏丘陵地区镇江农业科学研究所
2021年11月 5 日
江苏丘陵地区镇江农业科学研究所葡萄园区连栋避雨钢架大棚建设工程招标书:uppic/file/60m%E5%86%9C%E7%A7%91%E6%89%80%E8%91%A1%E8%90%84%E8%BF%9E%E6%A0%8B%E9%92%A2%E6%9E%B6%E5%A4%A7%E6%A3%9A%E6%8B%9B%E6%A0%87%E6%96%87%E4%BB%B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