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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江苏丘陵地区镇江农业科学研究所种植业氮磷流失原位监测点建设工程

[作者:镇江农科所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19/7/23  阅读:1542次]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 江苏丘陵地区镇江农业科学研究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丘陵地区镇江农科所生态研究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江苏丘陵地区镇江农科所种植业氮磷流失原位监测点建设工程
2、工程地点:句容市弘景路1号
3、工程规模:造价7.5万元
4、计划工期:45个日历天
5、内容及要求: 小区隔离埂,径流收集池,排水管埋设,围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资格要求
1.应具备的条件:
1.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建筑工程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应符合的特定资格条件:
①企业要求:中华人名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②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
2.采购方式及其他:        
2.1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用最低价法确定中标人
2.2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人数量:1名
四、资审方式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开标时间:2019年7月30日上午9点 ,地点:江苏丘陵地区镇江农业科学研究所第二会议室(句容市华阳镇弘景路1号)。
招标前 20197月25日 至2019年7月29日在江苏丘陵地区镇江农业科学研究院办公楼211办公室(句容市弘景路1号,0511-80978097)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未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将不得参加招标。
五、评标细则
1、对投标人资格审查
企业有效营业执照【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法人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合格的未满3家时,将根据苏建规〔2013〕4号文件规定,重新招标。
2、本项目采用“合理最低价中标”的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为中标价
出现以下情况的处理方法:
若两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一致,且均为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则采取抽签的原则选取中标候选人。
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
六、本项目设最高限价( 7.5万元),但不作为评标的依据,只作为控制各投标报价的上限,各招标人经评审后的投标总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或等于)最高限价,工程清单缺项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七、对出现以下状况的确定:
1、经评审报价低于工程成本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2、计算下浮幅度时,百分数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3、评委意见不一致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招标人:江苏丘陵地区镇江农科所生态研究室
                                          2019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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