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人社〔2014〕142号
各镇、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规定,提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素养,促进专业技术人员自主专业发展,现就开展2014年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范围内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必修课:2014年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开设《加强和创新网络道德教育学习读本》课程。
专业技术人员未完成2009年至2013年公需科目必修课继续教育任务的须及时补全相应学时。可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修养与自主专业发展》、《专业技术人员低碳经济培训教程》和《专业技术人员科研方法与论文写作》等课程中按年份选择课程补修。
选修课:为帮助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解决继续教育总学时不足的问题,今年将开设30余门网络选修课程,供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实际需求选修。
三、培训方式
培训主要采取集中面授、远程网络视频授课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集中面授由句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中心根据各单位报名情况统一组织。网培主要依托镇江人社培训网(www.zjrspx.cn)的远程教育平台,学员可随时随地登录网页,进行实名注册(已注册学员不需重新注册)、学习卡充值、选择课程学习及考试。
四、考试考核
(一)采取面授培训方式的人员实行集中书面闭卷考试,试卷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提供。
参加网络培训的学员在线学习结束后(系统自动计时)即可直接在网上进行考试,考试完成后个人可直接在网上查阅考试成绩,成绩不及格者可自行申请补考一次。学员的考核成绩将由平时的课后练习成绩和最后考试成绩综合而成。个人根据需要在网上自行打印《培训结业证书》,由句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核实并盖章。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的人事教育部门据此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上进行登记、主管部门负责签证。年度结束时,由句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培训中心对《继续教育证书》进行集中验证。
(二)对年龄满55周岁(男,1959年12月底前出生)或50周岁(女,1964年12月底前出生)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完成培训学习,原则上可不参加考试。
(三)2014年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学习考试工作须在11月底前完成。年度内未按要求完成公需科目规定学时培训或考试不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不予年检,年度考核原则上不能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不能晋升、注册专业技术资格和聘任(续聘)专业技术职务。
(四)必修课完成学习并考核合格后计完成公需科目继续教育24学时。选修课根据实际所修学时计入继续教育总学时。
(五)为检查网络培训学习效果,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年度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结束后,适时按照一定比例抽选单位,并从被抽选单位中按参加网络学习考试总人数的5%-10%抽选部分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集中闭卷书面考试。各单位参考人员的考试平均成绩作为检验各单位培训效果的依据之一。集中抽考平均成绩不合格的单位,年度考核时优秀比例在原规定比例基础上核减1%-2%,抽考不合格的人员年度考核时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五、培训考核费用
为保证培训平台的基本运行,经市物价局核准,必修课面授培训考试费用按每人每门课程98元、网络培训考试费用按每人每门课程50元的标准收取。网络选修课程按每人每门课程5元/学时的标准收取。教材费按实收取。
六、培训报名及教材征订
各单位须做好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培训的宣传和集中报名工作,按要求填写附件:《句容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报名表》,同时制成电子表格存于U盘,于10月28日前报送句容市人力资源市场6号窗口(宁杭南路107号)办理报名缴费手续及网上培训注册手续。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培训的配套教材由句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培训中心统一征订,人手一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