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镇江市农科院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对江苏丘陵地区镇江农业科学研究所葡萄园区连栋钢架密闭大棚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葡萄园区连栋钢架密闭大棚建设工程。
2.工程地点:句容市弘景路1号。
3.工程内容:56米*8米的2连栋大棚1栋。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工程最高限价:11万元。
5.工期及质量要求:30天,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相关验收标准合格及以上。
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招标资格要求
1.应具备的条件:
1.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采购方式及其他:
2.1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用合理最低价法确定中标人;
2.2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人数量:1名。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资审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详见公告后链接,请自行下载并根据要求填报。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1年 5 月 21 日至 5 月 31 日 (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其它时间不接受报名和资料递交,授权委托人必须亲自到场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镇江市农科院办公室229室。
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开标时间:2021 年 6 月 2 日上午10:00, 地点:镇江市农科院第二会议室(句容市弘景路1号)
四、评标细则
1.对投标人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合格的未满三家时,将根据苏建规[2013]4号文件规定,重新招标。
2.本项目采用“合理最低价中标”的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为中标价
出现以下情况的处理方法:
①若两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一致,且均为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则采取抽签的原则选取中标候选人。
②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
五、本项目设最高限价(11万元),各招标人经评审后的投标总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工程清单缺项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六、对出现以下状况的确定:
1.经评审报价低于工程成本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2.计算下浮幅度时,百分数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3.评委意见不一致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招 标 人:江苏丘陵地区镇江农业科学研究所
2021年 5 月 20 日
江苏丘陵地区镇江农业科学研究所葡萄园区连栋钢架密闭大棚建设工程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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