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句容市弘景路1号。
2.工程内容: 6米/跨*6跨*44米(长度)的热浸镀锌自动伸缩遮阳大棚1座,间距4m,面积1584平方,包括独立基础及棚四周防鸟网的安装(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
3.工程最高限价:10.3万元。
4.工期及质量要求:20天,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招标资格要求
1.应具备的条件:
1.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采购方式及其他:
2.1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用最低价法确定中标人
2.2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人数量:1名
四、资审方式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 4 日上午10点 ,地点:镇江市农科院第二会议室(句容市华阳镇弘景路1号)
招标前 2020年11月 30 日 至2020年12月3日在江苏丘陵地区镇江农业科学研究院(句容市弘景路1号)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未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将不得参加招标。
五、评标细则
1、对投标人资格审查
投标单位需为专业从事自动伸缩遮阳大棚建设的单位,招标内容在其经营范围内,提供企业有效营业执照【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法人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合格的未满3家时,将根据苏建规〔2013〕4号文件规定,重新招标。
2、本项目采用“合理最低价中标”的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为中标价
出现以下情况的处理方法:
①若两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一致,且均为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则采取抽签的原则选取中标候选人。
②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
六、本项目设最高限价(10.3万元),各招标人投标总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工程清单缺项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七、对出现以下状况的确定:
1、经评审报价低于工程成本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2、计算下浮幅度时,百分数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3、评委意见不一致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招 标 人:江苏丘陵地区镇江农业科学研究所
2020 年11月30日